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代替GB 7597-198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变压器类电气设备、汽轮机、水轮机、调速系统中取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含抗燃油)样的方法,也规定了从油桶、油罐、油罐车中取样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变压器、互感器、油开关、套管等充油电气设备及汽轮机、水轮机、调相机、调速系统等用油的采集。发电机、给水泵等用油的采集可参照执行。
三、方法概要
3.1 常规分析取样 取样部位和取样方法 :
油桶中取样、油罐或槽车中取样、电气设备中取样、汽轮机(或水轮机、调相机、大型汽动给水泵)油系统中取样;
3.2 变压器油中水分和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取样部位和取样方法:
- 油样应能代表设备本体油,应避免在油循环不够充分的死角处取样。一般应从设备底部的取样阀取样,在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同取样部位取样。
- 取样过程要求全密封,即取样连接方式可靠,既不能让油中溶解水分及气体逸散,也不能混入空气(必须排净取样接头内残存的空气),操作时油中不得产生气泡。取样应在晴天进行。
- 取样后要求注射器芯子能自由活动,以避免形成负压空腔。
- 油样应避光保存。
3.3 油样的运输和保存
油样应尽快进行分析,做油中溶解气体分析的油样不得超过4天;做油中水分含量的油样不得超过7天。油样在运输中应尽量避免剧烈震动,防止容器破碎,尽可能避免空运。油样运输和保存期间,必须避光,并保证注射器芯能自由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