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检验分析、车间技术人员经常问到:为什么润滑油入库检验分析不能以合格证检验数据作为判定依据,也不能以厂家产品手册的典型值作为判定依据?这确实给润滑油采购、入库检验带来了一些困扰。
先解答问题:
1)合格证上的监测数据是润滑油生产单位对该批次油品实际检验数据。由于检验分析的误差,买方实测数据与生产单位检验数据往往存在一定误差。例如:国内采用GB/T 3536开口杯法测定润滑油闪点,再现性误差要求小于17℃即可认为检验分析没有问题,见下图:
2)产品手册的典型值是油品生产厂家一段时间以来生产该型号产品的一个均值,或者是中值。可能不入库检验高一些,也可能低一些,也不能作为判定依据。
入库检验应该以什么标准作为判定依据呢?下文以昆仑牌HM32抗磨液压油闪点为例进行说明:
1)首先来看厂家给出的产品手册,要求该产品满足/符合GB11118.1-2011技术规范(或称技术规格),见下图:
HM32典型数据如下图,要求闪点不低于230℃:
2)查阅GB11118.1-2011《液压油》,第一章 使用范围是这样描述的:本标准规定了L-HL、L-HM(高压)、L-HM(普通)、L-HV、L-HS和L-HG液压油的分类和标记、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表2 要求HM32闪点不低于175℃。
3)产品合格证闪点为225℃。入库检验时测定闪点为220℃。
结论:
依据产品手册提供的标准,判定结果为:入库检验测定220℃>175℃,合格。
润滑油交付检验过程中,部分人员以典型数据或合格证提供的数据作为判定依据,结论为不合格,这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