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包括两个方法:A法-通空气老化后康氏残炭增值法,B法一在三氧化二铁存在下通空气老化后的康氏残炭法。
注:残炭这个词,在本标准中始终用来表示石油产品的蒸发和热解期间所形成的残渣。残渣并不完全是炭构成的,而是热解时可以进一步转化的一种焦炭。仅因服从其已被广泛使用,故本标准中保留用“残炭”一词。
二、适用范围
方法A:规定了石油基润滑油老化特性的测定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在测定过程中蒸发损失不超过15%(m/m)、含或不含添加剂的石油基润滑油,也适用于有抗氧添加剂和有灰清净分散剂类型的润滑油。
方法B:规定了石油基高级润滑油老化特性的测定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在测定过程中蒸发损失不超过20%(m/m)的石油基高级润滑油。
三、方法概要
方法A:在200℃温度下,将空气两次通入试样中使之老化,每次6h。按GB 268测定老化前、后试样残炭值,以残炭增值表示润滑油的老化特性。
方法B:试样以三氧化二铁为催化剂,在200℃温度下,通入空气老化24h后,按GB 268测定老化后试样的残炭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