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概述
润滑油是石油加工中的高附加值产品,提炼工艺复杂,建厂投资大,分析评定费用高。回收与再生利用废弃的润滑油,既可节约有限的资源,又可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减少目前废润滑油随意洒、漏或燃烧的现象。
进行废润滑油回收和再生利用标准的制订,是一项极为重要的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措施。
本标准是废油回收再生利用的第一个国家标准,它填补了我国废油回收与再生利用工作中无标准可依的空白。
废润滑油 used oil
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空气的氧化、热分解作用和杂质污染,其理化性能达到各自的换油指标,被换下来的油统称废润滑油(以下简称废油)。
废油再生 re-refining of used oil
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除去变质的组分和混入的杂质,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添加剂,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润滑油的定义、分类、分级、回收与管理、再生与利用。
本标准适用于用油单位和个人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的回收、再生、销售及管理。
三、分类分级
分类:更换下来的废油按GB/T 7631.1进行对应的分类和命名。回收利用的废油包括:a)废内燃机油;b)废齿轮油;c)废液压油;d)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等)。
分级:根据废油的变质程度、被污染情况、水分含量及轻组分含量等来划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