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参照采用原苏联国家标准rOCT 2517-69《石油产品取样法》,代替SY 2001-84。
本标准规定了试样的取样方法。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和半固体石油产品。
本标准用来鉴定所取试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规格上的要求。
三、方法概要
3.1 采取试样的一般要求
- 用来鉴定全部质量指标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规格要求所需的石油产品试样,必须按照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规格中所规定的数量采取。
- 用来复查一项或数项质量指标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规格要求所需的石油产品试样,应根据足够分析这些指标的使用数量采取。
- 采取试样用的工具和容器必须清洁。
- 采取试样前,这些工具和容器应该用汽油洗涤,待干燥后使用。
- 对于用来掺成一个平均试样所需要的试样,允许用同一件取样器或钻孔器采取,而且这件工具在每次放入石油产品之前不必洗涤。采取试样用的工具和装贮试样用的容器,使用后必须用汽油洗净,经过晾干,收藏妥当。
3.2 从容器中采取膏状石油产品试样的方法
- 装在小容器中的膏状石油产品,要按大桶、木箱、鼓形桶、白铁桶或铁盒的总件数的2%(但不应少于两件)采取试样,取出的试样要以相等体积掺合成一份平均试样。用容器装贮而供给特别用户的润滑脂,要按每一车辆运载大桶、木箱或鼓形桶的总件数的5%采取平均试样。
将执行取样的大桶、木箱、鼓形桶、白铁桶或铁盒立起,使容器的顶部或盖子朝上,用抹布擦净顶部或盖子。 - 从大桶、鼓形桶上取下顶盖,或从木箱、白铁桶、铁盒上取下盖子,使盖的内表面朝上,放在大桶、木箱、白铁桶或铁盒旁边。然后,从润滑脂表面刮掉直径至200mm、厚度约5mm的脂层。
- 采取试样要用螺旋形钻孔器或活塞式穿孔器。
3.3 从容器中采取可熔性固体石油产品试样的方法
3.4 从包装中采取粉末状石油产品试样的方法
3.5 从散装不熔性固体石油产品中采取试样的方法
3.6 试样的保管和使用
四、标准下载
部分文档较大,加载稍慢:
文档类型:PDF(图片),登录后免费下载,下载异常请联系微信:haorunhua_com
下载地址:登录后显示。